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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规模纳税人如何计算应纳税额
发布时间:2017-05-13 00:00 | 浏览:关闭此页

依据《财政部、国家税务总局有关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》(财税〔2016〕36号)规定,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。
一、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,指的是依照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,不得抵扣进项税额。  
1、应纳税额计算公式:应纳税额 = 销售额×征收率;  
2、简易计税方法的销售额不包含其企业的应纳税额,纳税人采用销售额跟应纳税额合并的定价方法的,依照此公式计算销售额:销售额=含税销售额÷(1+征收率)  
二、示例:某市A企业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2016年5月销售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,其适用的增值税征收率为3%,依据应纳税款计算公式,该纳税人的本月应纳税额为103÷(1+3%)×3%=3万元(人民币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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