0911-2212610 13098073368
公司执照增资

◆ 服务咨询热线:

0911-2212610
13098073368

您现在的位置: 主页 > 工商服务 > 公司执照增资 >
公司执照增资
公司增资新规
发布时间:2017-05-15 09:06 | 浏览:关闭此页

根据《公司法》的有关规定,我国按照资本确定、资本维持、资本不变三原则,要求公司必须保持注册资本的相对稳定,同时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规定了具体的条件和程序。
 
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
 
 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是指在公司成立后,经权力机构决议,依法定程序在原有注册资本的基础上予以扩大,增加公司实有资本总额的法律行为。
 
  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主要途径是股东增加出资,情况比较简单;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行新股来增加注册资本,也可以将公积金转为注册资本,情况比较复杂。下面主要介绍一下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程序和要求。
 
  (一)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。股份有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,应由董事会拟订增资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,由股东大会决议通过。决议内容应包括新股种类及数额、新股发行价格、新股发行的起止日期、向原有股东发行新股的种类及数额。
 
  (二)增量发行新股应符合法定条件。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符合下列条件:(1)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; (2)具有持续盈利能力,财务状况良好;(3)3年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,无其他重大违法行为;(4)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条件。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新股,应当符合经国务院批准的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条件,并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。
 
  (三)发行新股须进行审批。股东大会作出发行新股的决议后,董事会必须报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。
 
  (四)进行公告。公司经批准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,必须公告新股招股说明书和财务会计报表及附表。
 
  (五)公积金转增资本。股份有限公司经股东大会决议将公积金转为资本时,按股东原有股份比例派送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。但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,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注册资本的15%。
 
  (六)变更登记。公司增加注册资本后,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。
 

标签:
上一条:上一篇:公司注册资金最新增资流程
下一条:下一篇:公司减资新规

  • 扫描二维码
    关注聚盈微信
    财务一手掌握

  • 手机网站
    二维码

延安聚盈财务咨询有限公司

咨询热线:0911-2212610 13098073368
公司传真:0911-2212610 
邮箱:yajuying@163.com
地址:延安市宝塔区百米大道龙昌园小区3-2-206
邮政编码:716000
备案号: 陕ICP备17008516号-1

在线客服
热线电话
微信公众账号